明年元旦起,九項交通新法上路。在車道及交通島上散發廣告將開罰,三百元起跳;寵物若不看好而任其在道路亂跑又妨礙交通,飼主最高罰六百元。邵曉鈴車禍後,行政院長蘇貞昌指示擴大執法,元旦起針對高速公路任意變化車道、路肩超車等四項重大違規加強取締。

新版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七月生效,第一階段於七月實施,需要較長宣導期的九項違規行為列為第二階段,明年元旦施行。

交通部部務會報昨天通過第二階段九項條文裁罰基準,重點是越晚繳款,罰越重。其中,貨車不依規定過磅、電動休閒車在道路行駛、在道路或交通島散發傳單、放任寵物在道路亂跑妨礙交通等四項屬新規定。以往處於模糊地帶的電動休閒車,如電動滑板車,明年元旦起正式納管,騎上馬路可罰款一千兩百元至三千六百元。

加重罰則部分也有四項,分別是汽車搭載幼童未安置在安全座椅,罰則由現行五百元提高為一千五百元至三千元;六歲以下或需看護的兒童單獨留在車內,罰款加重三倍。

此外,邵曉鈴車禍後,行政院長蘇貞昌指示擴大執法,警政署決定自元旦起,展開全國同步大執法,高速公路目前擬擇定四類違規,加強取締。包括不依規定車道行駛、未保持安全距離、行駛路肩及任意變換車道等,都研議納入重點取締項目。警方並規畫擴大使用偵防車及錄影設備,機動在車陣中執法,不再靜態在路邊抓違規。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研藝冷凍空調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